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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一些职工,尤其是对于女职工来说,在月怀孕期间,有的时候不能够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那么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家的规定,除非是犯有重大的行为错误上才需要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在怀孕期间的妇女职工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详细的往下看。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除劳动者有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特别不能以女职工怀孕、生产和哺乳为由解聘女职工。而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上夜班、工资问题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第7条规定:“所谓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所以我们在了解了官本篇文章之后,就能够更应该认识到,关于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对于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其实更多的我们应该是强调对于女性职工的一种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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