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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旷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约定旷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入职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会约定劳动合同存续的期限以及在工作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事项,比如说就是劳动者旷工的问题,会做一定的,约定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约定旷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约定旷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只是口头告诉职工,是无效的。员工不需要遵守口头的规定,只需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基于以上法条分析得知,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且通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未有与旷工相关的条文规定和表述。只是散见于《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辞退法定事由)“(五)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给予处分的情形)“(七)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法单位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是因严重违反制度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也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只是口头通知被辞退,也是无效的。

旷工被辞退不能随意扣工资

法律有明文规定工资的计算方式,如果员工旷工不来工作,只能扣除其旷工的那几天的工资,不能扣除全部工资,也不能扣除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员工付出了劳动,则应当计算其工作时间的工资。

工资的计算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 月=21.75天。

劳动者如果旷工,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旷工天数)x日工资。

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劳动合同当中约定,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是可以的,至于具体的几天,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并且在合同当中约定的,除此之外,旷工被辞退之后是不能够随意扣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