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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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完成后怎么处理?

一、公司清算完成后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完成后怎么处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会出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就按照前面已经叙述过的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并按法定的原则分配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另一种状况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果自己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则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关于清算组成员,在公司清算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

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公司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解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在宣布破产时是需要依法的进行清算,但在清算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只有清算完成了之后才能对清算的数据进行报告给公司的登记机关,这样才能确定是否可以依法的注销,所以,公司清算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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