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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人欠债公司负连带责任吗?

一、股东个人欠债公司负连带责任吗?

股东个人欠债公司负连带责任吗?

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不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安全。这是因为: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2、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承担。但是法院有权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

但是,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在被担保股东偿还不了债务时,公司就有偿还的责任。

二、公司破产债务偿还由谁来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欠债就代表着债务人是属于股东,与股东所在的公司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债权人追偿债务只能向股东实施,但如果股东财产清偿不了的,那么也是可以让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拿来偿还,但前提也是不能伤害到其它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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