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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指的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事实依据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行为人进行相关的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没有代理权。
即行为人代表了被代理人作出代理行为的时候,是没有代理权。
2、有权利外观。
即行为人在作出代理的行为时,善意相对人有根据相信行为人是具有代理权的,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有被代理人的印章;持有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行为人的职责变更,但相对人却不知情。
3、相对人善意且没有过失
善意指的是在签合同时,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无过失指的是相对人尽到了其应该尽的需要注意的义务。
4、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可归责于被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