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办 法录帮 经营管理 2.0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无论法定继承人是否具备正式股东身份,单方面放弃或出具《股份自愿无偿放弃声明》无效,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即便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认定法定继承人的弃权行为,该部分股份依然需要进行认购和转让。《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其他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则可以按公司章程办理。”法律依据:《继承法司法解释》 第46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TAG标签:股东 经营管理 死亡 继承 公司经营 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