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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融资。融资涉及一国的金融安全,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其进行监管。那么,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呢?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二、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协助企业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协助企业融资两类方式。直接协助企业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协助企业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协助企业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协助企业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协助企业融资又可分为债务协助企业融资和股权协助企业融资。

三、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在我国,融资租赁很长时间内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直到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司法实践中审判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提供了审判依据。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其中将融资租赁合同专门列为第十四章进行规定,主要规范融资租赁基本交易规则、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近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融资租赁专章进行研究和拟定相关司法解释。未来该司法解释的推出将在较大程度上推动我国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的完善与落实。1.1.2规范租赁公司管理的部门规章

中国对融资租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融资租赁审批和监管部门有两个,即商务部和银监会。实际上,融资租赁公司也因出身的不同而在称谓上也有所区别:银监会审批监管的租赁公司通称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的则多称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银监会和商务部两主管部门就相应管理问题均发布有关规章制度。《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是由商务部发布的,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审批和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该办法主要内容涉及租赁业务形式(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资产范围、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和申报程序、租赁公司经营范围、风险资产管理等。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银监会修订公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对金融租赁公司审批和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它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审批、业务范围、监管等做了全面规范,该办法修订后,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我国,除前述金融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另有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批,归口商务部监管。自2004年实施试点制度以来,内资试点租赁公司已有47家。这些试点企业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从事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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