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股权/列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遵守哪些主要规则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遵守以下这些主要规则: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六)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遵守哪些主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