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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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作为小区的业主,在关注自身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明确清楚义务有哪些并认真履行,以达到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环境和创造一个高质量生活环境的目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的义务包括专有部分的义务和共同管理的义务,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介绍业主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专有部分的义务:(1)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应承担的义务(2)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3)不得损害共有部位的义务(4)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的义务(5)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6)不非法占有的义务(7)不非法加害的义务(8)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9)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二)共同管理的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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