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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甲方不给予预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甲方不给予预约怎么办?

一、租赁合同到期甲方不给予预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甲方不给予预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一般情况下,对方不续租应当提前告知于你,未告知的,你有权要求延续合同约定或合理时间,在此期间你可以安排另租。如果对方坚持的话,你无权要求续租,但如果对方解约后租用于相同用途的,你有优先租用权。补偿可以双方协商,起诉很难得到支持。

二、租赁合同到期怎样处理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三)续租。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在合同到期后应当提前告知不续签合同,那么在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房东收回房屋。如果房东未提前告知,那么在合同到期后,租户可以要求延长租期或者续签,但房东坚持不续签的无法进行续签,有关赔偿可以通过双方协议来进行认定,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