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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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条件

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过购房优惠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公租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