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列表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办?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办?
律师解析:房屋贷款合同遗失的处理措施为:借贷人能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若办银行按揭前丢失,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合同再重新签订。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借贷人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