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列表

购房入户条件

1.购房入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施行购房入户政策的城市政府,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购房落户的要求是本市居民在本市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自建房和二手房),已经办好房产证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都可申请迁移。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不含自建房和二手房)的市外户籍人员,已经办理好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以及独生子女都是不受此限制的)可申请入户。
3.但是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凡是通过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居住的基本条件其房产都必须具备,并由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购房入户条件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