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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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是哪些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
1.签买卖协议前,应查清房屋的权属情况,确认卖方系房屋的所有权人,且该房产没有其他纠纷、未被冻结查封;
2.按协议的约定支付购房款,保留转账凭证;
3.支付购房款之前,要先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备案登记;
4.及时占有、使用、管理二手房,报关相关凭证、凭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