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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购房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最好要求开发商对以下事项进行约定:
1、开发商对其主体资格及相应批准文件的承诺;
2、所售房产及相应土地面积未设定抵押、留置权的承诺;
3、面积误差、共用面积分摊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