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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订金阶段要怎么退房

交订金阶段要怎么退房

在购房的过程中,很多人在交付了购房订金或者签订了购房认定书或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却又后悔了,此时就想要退房。在不同的阶段,关于退房的处理情况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在交订金阶段想要退房的话该怎么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订金阶段要怎么退房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二、预售登记了怎么退房

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则操作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虽然购房交付订金并不是法定的购房程序,不过一旦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了认购书、交付了订金的,那么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此时再想退房的话,则必须是由法定的退房理由,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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