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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第一阶段律师代理合同是怎样签订的

在我国刑事案件是一类比较严重危害我国社会治安和人身安全的案件,我国的执法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积极的办理工作。相应的涉案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解。那刑事诉讼第一阶段律师代理合同是怎样签订的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刑事诉讼第一阶段律师代理合同是怎样签订的

一、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

三、委托代理合同的定义: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四、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要点: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代理期限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这类签订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为了安全起见还是选择书面形式的,可以将具体的委托理由和诉讼请求进行详细的书写。律师的相应报酬也可以进行相应的说明,以免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