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律师解答

长沙卖房新政策

1、长沙市于2018年3月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当时新房限购,二手房不限购。
2、长沙本市户籍不限购,只是第三套房暂停发放贷款;湖南省内户籍家庭购买首套房(除长沙户籍),无社保或个税限制。
3、2018年5月20日,长沙房地产调控进一步升级,二手房也纳入限购范围;长沙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
4、湖南省内户籍家庭买房(除长沙户籍)需要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另外实施限售政策,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5、2018年8月21日,长沙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新政细则出炉,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在购房资格方面,受到的限制较少,而且还可以领取购房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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