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律师解答

成都515限购政策全文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入具有拟房所在区户(其中户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接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不在拟购房所且连续微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箱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迁入上述区域未满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嫩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嫩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本市户藏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白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最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有住房套数按。
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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