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文书/民事诉讼/列表

民事诉讼法解释66条

诉讼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两个法律途径,为了保证诉讼仲裁的顺利开展,国家有一系列的诉讼仲裁法规,保障了诉讼仲裁的运行,其中也规范了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司法的威严和公正。

民事诉讼法解释66条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事诉讼法解释439条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作出终结督促程序或者驳回异议裁定前,债务人请求撤回异议的,应当裁定准许。  债务人对撤回异议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