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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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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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案件可以延期审理吗

  民事案件,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