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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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则申请人怎么维权?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则申请人怎么维权?

申请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纠纷的方式之一,申请行政复议要写一份申请书,并且要确定行政复议机构。复议机构收到申请后,要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那么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可以采取法律途径依法向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果证据确凿法院会受理并进行开庭审理,做出依法判决裁定。

对于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认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对于申请的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气的,可以采取向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进行维权,对于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或者作出的决定不服气的,可以采取诉讼形式行使个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