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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营,教员打人怎么办?

近日引发舆论关注的“暴力夏令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地政府出具的调查处理意见显示:三名学生被殴打情况属实,夏令营工作人员全某某先被治安拘留15日,后以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被立案侦查。

夏令营,教员打人怎么办?

开办夏令营的旅游服务公司和教育科技公司,因严重违法,涉嫌非法经营,已被查封,拟依照程序吊销其营业执照。


先解读一下这份《调查处理意见》:


全某某多次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学生,伤害多人,三名未成年人的伤情检验结果为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全某某不仅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要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家长将孩子送至夏令营军训,夏令营对未成年人负有保护义务,看护职责。全某某作为夏令营的工作人员,殴打、虐待被看护人,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若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虽最终不构成犯罪,但大概率也会被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处理意见》中称,因为两个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对两个公司进行查封、正在按程序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翻遍了《公司法》并无查封规定,所谓查封是对财产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应该是《行政处罚法》而不是《公司法》,而吊销营业执照的根据应该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河北军尚研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户外拓展活动、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旅游项目开发等。河北军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文化活动服务,户外拓展活动,体育赛事活动,住宿、餐饮服务等。


如果行政主管机关认为两公司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鉴于目前何种资质可以举办夏令营、少年军训营等活动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社会上的举办机构不仅包括学校、共青团、教育局等官方或公益团体,还有旅行社、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等各种机构,可谓乱象丛生。两公司被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可以说是罚当其责,但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可能会引起因为媒体报道,选择性执法的争论。


学生家长如何索赔?


一、违约责任

夏令营是两个公司开办的,学生参加夏令营活动,从法律上讲属于学生家长同两公司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学生家长交纳学费,两公司对学生进行训练,并承担起学生、生活期间的安全保障、看护管理责任。

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夏令营工作人员在教学活动中殴打孩子,对孩子身体、心理造成了极大伤害,这与孩子家人将孩子送入夏令营学习、生活的目的完全相违背,故家长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或者部分学费。


二、侵权责任

被打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夏令营学习生活期间受到身体损害,两个开办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教育、管理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直接伤害三名学生的是全某某,但是鉴于全某某为夏令营工作人员,殴打三名学生,系不当履行工作职责,而非私人恩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故被打学生家长可以根据实际伤害情况,向开办夏令营的两家公司,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必要合理费用。


少年国家之希望,少年强则国强,社会群众及组织机构都应当关注少年成长,对于侵害少年权益的及时予以处罚。同时,相关部门应尽快夏令营活动市场的准入资格,进行资质管理,加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的监管,严格追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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