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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担保中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是怎样的

混合担保中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是怎样的
混合担保中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是怎样的
混合担保是指既有保证人又有担保物的情形。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之间对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有约定的,应当按约定;
2、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看担保物由谁提供。若由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应首先就该担保物实现权利。若由第三人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其既可以首先就担保物实现权利,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应选择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个人或公司提供保证,且最好要求债务人提供多名保证人提供保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时,最好选择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因为动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容易发生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处分抵押物,而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问题。相比之下,不动产抵押的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