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讨律师解答

追讨欠款胜诉后法院如何执行

法院出具生效判决书后,如果债务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追讨欠款胜诉后法院如何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同时人民法院还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目前对于失信人员法律规定了很多的受限措施,这些苛刻的受限措施将会最终促使债务人主动积极的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民事权益得以实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