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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提取公积金材料

桂林提取公积金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武汉市规定: 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