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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职证明丢了什么流程才可以领取公积金

武汉离职证明丢了什么流程才可以领取公积金
离职证明丢了,但是已离职能不能领取公积金
  离职证明丢了,劳动者已离职不能领取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依法关闭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解,特殊情况是可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丢失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请求其帮忙重新出具一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