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恶劣的气候引起的索赔怎样处理 法录帮 法律 2.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建筑工程中恶劣的气候引起的索赔怎样处理我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TAG标签:工程款纠纷 恶劣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纠纷 气候 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