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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征地补偿

平湖征地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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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平湖的区位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生活水平、城乡一体化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将征收集体土地按两级区片划分。一级区片包括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和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规划区内,综合价调整为每亩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为每亩3万元,安置补助费为每亩2万元。二级区片是除一级区片外其他区域范围,包括曹桥街道、乍浦镇、林埭镇、独山港镇、新埭镇、新仓镇、广陈镇以及当湖街道市区城市规划区外、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规划区外,综合价调整为每亩4.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为每亩3万元,安置补助费为每亩1.5万元。征收林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为每亩2.5万元。以上两个区片的土地补偿费中,0.6万元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其余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办理基本生活保障的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