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送屋顶的约定是否有效 法录帮 法律 1.5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买房子送屋顶的约定是否有效双方买房送屋顶的约定无效。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出卖人无权将业主共有的部分私自送与买受人,因此该约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TAG标签:房产纠纷 屋顶 约定 房屋买卖 买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