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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后买房

青岛离婚后买房
在青岛,离婚后无房产的一方买房有何限制要求?
一、在青岛,离婚后无房产的一方买房无限制要求,只是如果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话,贷款银行会有相应的首付款最低比例要求。二、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三、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