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产假哺乳假规定 法录帮 法律 1.5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请问辽宁省哺乳假是什么规定?产假休完可以申请哺乳假多少天?你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TAG标签:辽宁 劳动纠纷 哺乳 工资福利 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