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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公积金贷款

德阳公积金贷款
我是四川德阳人,户口在德阳,但是工作单位在四川西昌,办理公积金贷款,德阳公积金那边让开具单位所在地西昌的无房的证明我该怎么办?
德阳市目前已经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依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第六条 贷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国范围内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购建本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户;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四)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 (五)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总额的首期付款金额; (六)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七)申请贷款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填写完整、附件齐备、印鉴完善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附件包括: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月还款额占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月工资基数合计大于50%时提供)、已付房款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交易税票及售房人的银行储蓄卡账户信息; (三)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由人民银行及其授权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四)组合贷款的提供加盖了委贷银行印鉴的《组合贷款申请表》; (五)主借款人房屋产权占比50%及以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六)德阳市外缴存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七)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