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第二十九条 法录帮 法律 1.0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指定”和“协议确定”监护人是民法总则的一大创新。父母在身患疾病时,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后事,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前,离婚现象普遍,父母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谁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必须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TAG标签:第二十九条 收养赡养 婚姻家庭 收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