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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五十一条

交通法第五十一条
玩忽职守罪
有问题,这种罪属于连累犯,基本犯没有定罪而定连累犯是错误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