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录帮 法律 2.6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主要内容有哪些1.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港口工作。2.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3.依照前款确定的港口管理体制,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依照前款确定的对港口具体实施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TAG标签:政府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 港口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