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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一、当事人,保险人也承,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人是专职保险公司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除必须取得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授予的四个外,还必须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保人又称要保任保单持有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应具备下列两个要件


依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保险合同于一般的合同一样,当事人应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须具有保险利益。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须有保险利益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利害关系,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如不具有利益关系,订立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可以是乙方,也可以是多方,在在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必须由原保险人承担。2、因被保险人只保险事故或事件在其财产或在其身体上发生而受到损失时,享有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给付的人。受益人又称保险金零售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3、保单所有人只拥有保单各项权利的人,他可以与投保人受益人为同一人,也可以是其他任何人。


三、辅助人,一、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的代理人之一,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报酬,并在规定范围内以保险人名义代理经营保险业务的人。二、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收取劳务报酬的人,保险经纪人的劳务报酬由保险公司按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