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零证据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零证据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零证据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不能。能否成功申请人身保护令,证据是否充分是相当关键的。而对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存在家庭暴力的清形,法院不能准予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往往受害者却不太注重对这些家暴证据的保存,甚至认为是“家丑”而隐藏起来。证据的缺失,给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法律保护造成阻碍。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