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无期徒刑选举权

无期徒刑选举权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吗

《刑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然没有选举权;

选举权是政治权利的一种,被判有期徒刑的人要看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