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法院受理期限 法录帮 法律 2.0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答辩期届满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受理法院又无管辖权怎样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继续审理 TAG标签:诉讼管辖 期限 异议 法院 受理 管辖权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