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拿着病历可以做法医鉴定吗

拿着病历可以做法医鉴定吗
拿着病历可以做法医鉴定吗,规定是什么的
法医鉴定有专门的结构,叫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局和民间机构都有,但是目前刑事案件涉及的鉴定,法院只采纳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因此,一般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最多也就需要由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而一般的医院确实可能不够级别。《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所以,除乡镇医院的病历的一般性描述外,只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才能作为法医鉴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