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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合同

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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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

工厂里的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本身无过失,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的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能否认定为工伤不在于是否“临时工”,也不在你是否有过失。而在于受伤原因。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说不是“机动车事故伤害”则不能。依据楼上说了,不重复。该职工与工厂未签署任何书面形式协议,是否对于处理有影响?: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没有书面形式的协议。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有特别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所以,“未签署任何书面形式协议”,对于事故处理没有影响。而且工厂与包工者另有协议,是否工厂方面可以推卸责任?:这要看你是工伤的员工,还是包工者雇用的(说白了,就是谁给你工资)。如果是工厂给你工资的,则是工厂的员工,如果说是工伤,应由厂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是包工者给你工钱,则是包工者雇用的,你就不是工厂的员工了,即不存在认定工伤的可能性,只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你的受伤是由于包工者的过错造成的,则由包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若是该包工者没有工程资质的,则工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