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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超过二十年

房产继承超过二十年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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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房产继承超过二十年的如何继承?

按照《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无论什么原因,继承开始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受理该项诉讼。这就是对于房产继承超过二十年的如何继承问题的相关法条,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