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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作开展

劳务派遣工作开展
劳务派遣工作开展岗位要求有哪些?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该条款并未对非“三性”岗位实施劳务派遣作禁止性规定,这就导致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3] 随着1995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