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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房产申请条件

北京共有房产申请条件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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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房产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需年满30周岁,

3、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4、符合北京限购条件。

同时要注意的是,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具体以各项目公告为准,以及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况的家庭不能够申请北京共有房产: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