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根据合同法有关合同转让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有关合同转让的规定
《合同法》有关合同生效的规定

1、成立即生效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附条件生效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3、附期限生效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4、批准、登记生效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理解与适用: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规则,《民法总则》与《合同法》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