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炒房的购房合同无效

炒房的购房合同无效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的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比如,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买受人可请求法院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6)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7)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要件,但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


(8)开发商在划拨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撤销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当事人请求撤销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请求撤销的;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受人请求撤销的;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被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要求撤销的;


(6)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要求撤销的。


3、效力待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经权利人、被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及时追认的为无效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2)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相信各位在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已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吧。需要注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具体分为了两种情况,就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而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解除该合同要是不满足规定或约定的情形,则解除行为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