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 法录帮 法律 1.9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 任职回避的概念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由于亲情具有高度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决定了亲情与公务执行中所要求的严肃、认真、公正、依法等基本要素存在一定的冲突。职务关系的回避,主要目的在于将工作关系与亲属关系相分开,以使公务员之间形成比较和谐单纯的工作关系。 TAG标签:合同订立 合同事务 第六十八条 民法通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