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有哪些 法录帮 法律 2.4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只有下列权利能够设置权利质权,除此之外的权利均不能设立权利质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TAG标签:诉讼仲裁 质权 设定 民法典 司法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