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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程序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程序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程序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具备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便于举证,建议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辞退劳动者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二)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但单位辞退员工却并不能随意,仍然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件满足时方可辞退员工。

试用期内员工被辞退,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去申请仲裁的,多数员工忍一忍也就过去了,除非是用人单位扣发了员工的工资或者做其他让员工难以忍受的事情,导致员工心理严重失衡,超出了员工心理忍受的最大极限,方才导致劳动仲裁的发生。

用人单位要想辞退员工的,则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否则辞退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而这里员工犯错仅仅是辞退的情形之一。因此现实中,也会出现员工没犯错,但单位已让将其辞退的情况。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